食品药监局规范服务管理章程范本纯文本预览
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服务管理章程细则。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以上部分是资料《食品药监局规范服务管理章程》节选,如果要浏览本资料全部内容,请点击下方的下载地址列表下载。
食品药监局规范服务管理章程的下载地址
猜您会需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