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动机和行为取决于人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因此研究激励方法也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在这两种因素之中,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虽然影响很大,但也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激励的方法很多,比如:设置目标,引导行为;鼓励参与,促进行为;培训提升,促进发展;树立楷模,提供典型;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等,著名学者劳伦斯·彼德在《彼得原理》一书中总结的14种激励方法也颇具借鉴意义。这14种方法是:
1.薪资法
只要表现优异就能获得薪资。
彼德认为,如果要视薪资为有效的诱因,那么必须具备某些先决条件。薪资非常重要,而且人人皆可取得。然而无论薪资多么重要,除非它与工作表现发生直接关联,否则薪资绝非刺激工作的最佳诱因。
2.升迁法
当升迁人选足以胜任新职时,他才会将升迁视为一种报酬。
在一个聘请了各类专家的组织中,最好针对不同的人才建立不同的升迁管理制度。如此一来,各专业领域便有其特殊的升迁方式,而且也不至于会有为奖励杰出的研究员或技术专家,而将他们升为无法适任的管理级人员的情形发生。传统的升迁制度缺乏一个有效报酬制度应有的弹性。在一个健全而有效率的奖励制度中,报酬应该是可望亦可及的,它必须与优异的表现伴随而生,并且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兑现,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但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组织却少之又少。
3.地位法
有系统地提高优秀员工所在职务的地位,以资鼓励。
使各层级员工的工作环境能够体现出他们各自的“地位”,但这种方法应该完全与企业的特色相协调。
4.效率法
鼓励员工相信,效率为报酬的依据。
如果想以报酬作为激励员工工作能力的诱因,其先决条件是员工视工作效率为报酬的依据。一名经理无从得知报酬对员工到底重不重要,但是只要他按照公司既定的报酬政策,奖励表现杰出的员工,就一定能在以效率为报酬依据的基础上,激发员工的工作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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